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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區農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相關規定修正

為維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請領權益,農業部修正相關規定,自115年1月1日起,符合規定之農業競賽獲獎獎金將視為農業所得,不列入老農津貼排富規定之所得計算。

凡於113至114年度參加政府機關(構)主辦或補助辦理之農業競賽,且獲得獎金之年滿63歲農友,相關獲獎資料將由各辦理單位依規定彙整提供,以保障符合資格農友請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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