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股 會計股 供銷部
信用部
推廣股 保險部 企劃稽核股
資訊室
景山辦事處
過溝辦事處
永安辦事處
新塭辦事處
新厝辦事處
*會務股

1.事務管理
.收發文、印信管理
.文書檔案管理
.文具用品、消耗品採購、登記管理
.核發員工薪津、保險、互助費
2.財產管理
.辦理財產購置、營繕工程
.財產登記、維護、保管、修繕
.處理產權、產權管理
3.議事
.召開各種法定會議
.法定會議紀錄報備
.決議案執行

4.人事管理
.員額編制、人事資料管理
.員工出勤、獎懲、考核
.人事評議報備、員工保證、移交
.人事資料管理
5.會籍管理
.受理申請入會、出會
.會員資格提報、變更
.召開農事小組大會
.編製會員卡

 

               員工照片
理新加入會員
  1.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居住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下列各款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本會會員:
    1. 自耕農
    2. 佃農
    3. 雇農
    4. 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者或發明,並現在從事農業推廣工作者。
    5. 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並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
  2.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居住農會組織區域內,不合前條規定者,得加入農會為個人贊助會。
  3. 農會會員,戶以一人為限。

*會計股
  • 辦理每年預算決算編審開支及財務處理
  • 發揮管理之功能,扮演好監督之角色
  • 會計人員兢兢業業,忠於職守使本會業務更能蒸蒸日上
  • 員工照片

*供銷部
  1. 委託業務
    1. 化學肥料銷售業務
    2. 稻谷收購業務
    3. 農民用鹽銷售業務
  2. 運銷業務
    1. 毛豬共同運銷業務
    2. 玉米共同運銷業務
    3. 果菜共同運銷業務
    4. 高梁共同運銷業務
    5. 大豆共同運銷業務
  3. 供銷業務
    1. 雜糧種子銷售業務
    2. 農藥販售業務
    3. 飼料販售銷售
    4. 購物中心業務
    5. 有機質肥料銷售業務
員工照片

供銷部
 

 



*信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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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款業務
  • 定期性存款
  • 存摺存款
  • 支票存款
  • 二十四小時跨行庫自動提款業務


3. 放款業務

  • 一般放款(無擔保,擔保放款)
  • 統一農貸收款
  • 專案貸款
  • 農業發展基金貸款(農機貸款,耕地貸款,修建農宅貸款,加速農建貸款)
2. 代理業務
  • 代理鎮公庫業務
  • 代收票據,票據交換
  • 代收印花,發票
  • 代收電費、自來水費、電話費
  • 代收各項稅款
  • 受託轉繳各項公共事業費
  • 代辦匯兌(跨行連線電匯,信匯,票匯)


*推廣股
農事推廣教育
  • 辦理講習訓練,農業機械,植物保護,有機質肥料

             雜糧推廣,農業產銷班

  • 第二專長訓練
  • 農特產推廣--蘿蔔乾,越瓜脯
 

文化福利業務

  • 宣導政府政策與政令
  • 農業資訊傳播
  • 會員子女獎學金
  • 辦理農民節慶祝大會
  • 宣導農會各項業務
 

      員工照片開會照片

四健推廣活動照片

家政推廣活動照片


 
*保險部

1.農民保險

參加農保之農保資格須知:
一、年滿十五歲以上者。二、從事農業工作時間每年合計達九十日以上者。三、合下列各目有形之一者:
l.自耕農 -->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翁姑、媳婦所有農地平均每人須0.1公頃從事農業生產者。
2.佃農 -->本人承租0.2公頃農地,連續從事農業生產一年,租約期滿應續約。
3.雇農 -->最近二年每年受雇達六個月以上,扣除雇主加保的農地面積後,每滿0.5公頃才能加保一人。
農地所有人死亡應向農會重新申請審核:
農地所有權人死亡後,原依附該農地以自耕農資格加保者,應檢具農地繼承證明文件向農會申請資格重新認定。
辦理農保須帶證件:
1.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自耕農住滿三個月,雇農住滿二年以上。
2.身份証正反面影印一份 -->職業欄不能為農業以外之職業。
3.土地所有權狀影印一份 -->每戶平均每人0.1公頃。
4.須本人親自簽名辦理,不識字者另覓二個見證人。
5.本會存摺及印鑑 -->保費自動轉帳繳納之用。
6.印章。

投保資格條件變動或喪失須主動向農會申報
不論是以自耕農、佃農或雇農資格加保,加保後如有資格條件變動或喪失,被保險人應主動向農會申報,以保障加保權益。
l﹒戶籍異動 -->戶籍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
2﹒自耕農之戶籍一旦與農地所有人不同戶即喪失農保資格。
3﹒土地變動 -->如自有農地、承租農地或受僱從事農作之農地所有人、承租或農地面積變動。
4.職業變更 -->身份証職業欄變更。
申請生育給付需帶證件:
1.新生兒入戶籍後之全戶戶籍謄本二份。
2.出生証明二份。
3.被保險人之印章。
申請喪葬津貼需帶證件:
1.死亡證明書二份。
2.除戶戶籍謄本二份。
3.申請人戶籍謄本二份。
4.申請人印章。
申請殘廢給付需帶證件:
需先至農會索取『農民健康保險殘廢診斷書』
1.農民健康保險殘廢診斷書一份。
2.申請人印章。

 

2.全民健康保險

農保被保險人其眷屬若符合下列規定,始得依附被險人為健保眷屬保險:
1.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
2.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
3.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者,或年滿二
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參加眷屬全民健康保險者需帶証件:
1.戶口名薄影本一份。 2.身份証正反面一份。3.學生証或殘障手冊或其他証件影本一份。
若有下列情況應至農會辦理退保:
1﹒喪失之前所列加保資格的人。
2﹒現役軍人、軍校學生和軍事機關編制內領有補給證的聘雇人員。
3﹒在監獄、看守所接受刑的執行或接受保安處分的執行,其執行期間在二個月以上的人。
4.失蹤滿六個月的人。
5﹒死亡。
預防保健服務:
1.未滿四歲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2.四十歲以上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3.三十歲以上婦女子宮抹片檢查。
4.懷孕婦女產前檢查。
健保自付保險費之減免規定:
1.中低收入戶七十歲以上保費全部減免。
2.極重度及重度殘廢保費全部減免。
3.中度殘障保費減免二分之一。
4.輕度殘障保費減免四分之一。

3.老農福利津貼

請領老農津貼資格:
一、年滿六十五歲,且為農保被保險人。
二、參加農保年資合計六個月以上。
三、未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同一期間內政府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者。
四、不具有農業外之專任職業者。
五、農業用地、農舍以外,個人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台幣五佰萬元者。
六、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該全年基本工資。
申請老農津貼需帶證件:
1.身分證影本二張。
2.本人農會存摺影本一份。
3.申請人印章。
申請老農津貼注意事項:
一、老年農民應於符合資格當月提出申請,勿提早或延遲以免權益受損。
二、老年農民如有喪 失請領資格或死亡之情形,以本人、或其家屬、繼承人、農保喪葬津貼之領取人,應即依規定通知農會並繳還溢領之福利津貼。
三、為了核對老年農民的申請資格是否有變動,每年必須重新申請一次。


4.豬隻死亡保險

5.運輸傷亡保險

    員工照片                      



*企劃稽核股
  1. 有關新辦事業之規劃、研究開發評估及業務聯繫、協調與追蹤考核
  2. 辦理員工訓練及人力規劃事項
  3. 稽核單位對每一營業單位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一般內部稽核及一次專案內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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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室

  1. 業務電腦化之研究分析規劃及資訊系統安全控管執行
  2. 推行業務電腦化各項措施之釐訂及策劃
  3. 與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業務聯繫
  4.    員工照片


 

*景山辦事處

1.成立日期

民國七年四月十一日

2.服務地區

永安,東港,江山,菜舖,考試,振寮,見龍,新厝

3.服務項目

肥料,農藥,農用鹽,購物中心,健保卡,雜糧收購,種子銷售,果菜運銷,飼料銷售,毛豬運銷,稻谷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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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溝辦事處

1.成立日期

民國六十三年七月十日

2.服務地區

東安,西安,中安,樹林,貴舍

3.服務項目

活期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

定期儲蓄存款

代收業務(電費,水費,電話費,健保費)

代收票據

肥料,農藥,雜糧收購及農保,健保業務

                    員工照片


*永安辦事處

1.成立日期

民國七十年八月八日

2.服務地區

永安,東港,江山,菜舖,考試

3.服務項目

活期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

定期儲蓄存款

代收業務(電費,水費,電話費,健保費)

代收票據

                員工照片


*新塭辦事處

1.成立日期

民國六十七年十月六日

2.服務地區

復興,新民,新岑,好美

3.服務項目

活期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

定期儲蓄存款

代收業務(電費,水費,電話費,健保費)

代收票據

               員工照片


*新厝辦事處

1.成立日期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2.服務地區

新厝,龍江,振寮,見龍

3.服務項目

活期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

定期儲蓄存款

代收業務(電費,水費,電話費,健保費)

代收票據

              員工照片